保障公众饮水安全 国内饮用水调研项目启动
时间: 2014-03-25
3月22日,公众饮水安全论坛暨中国饮用水调研启动仪式在北京顺利召开,多名专家就如何在饮用水全过程,保障公众饮水安全问题进行了精彩讨论。 环保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王金南、环保部政策法规司法规处副处长李静云、中国社科院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陈洪波,以及香港理工大学博士、国际臭氧学会华人组主席陈玉成先生等专家学者,均出席了此次会议并作精彩发言。 我国饮水安全正面临环境、制度等多方面挑战 近年来,中国城市水污染治理和饮用水监督管理力度不断加大,但饮用水安全问题仍然严峻。一些城市水源地水质不合格、水源地污染和水量不足问题比较突出,有的供水管网建设落后,导致二次污染,有的水质监测和检测能力不足,应急供水能力较低。2014年3月,环保部发布的《中国人群环境暴露行为模式研究》显示:我国有1.1亿居民住宅周边1公里范围内有石化、炼焦、火力发电等重点关注的排污企业,2.8亿居民使用不安全饮用水。 目前,我国在保障饮用水安全方面,仍然缺乏系统性的法律框架。法律法规虽多,但零星分散于《水法》、《水污染防治法》、《城市供水条例》、《城市供水管理规定》等诸多法规条例中。而且,我国目前尚没有建立真正意义上的饮水安全应急制度,如果发生污染饮用水水源、影响百姓饮水安全的突发事件,将难以及时应对。此外,我国许多饮用水水源存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长期以来,许多沿江河湖海建设的工业园区和化工企业由于没有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忽视生态功能要求和环境承载力,产业布局不合理,环境安全隐患突出。我国关于饮用水安全的立法和制度都亟待完善。 更为严峻的是,公众对水环境及饮水安全的知识不足。对于自来水是否足够安全?水中的哪些污染物会影响人体健康?净水器对于解决终端饮水问题的意义及效果如何等一系列公众安全饮水问题亟待明确。 饮用水安全保障:水源地保护是重中之重,终端水净化是可行之举 “我国现在的水污染防治,主要包括四个任务:江河水污染防治、饮用水源地保护、地下水污染防治和良好湖泊保护,而其中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是重中之重”,环保部环境规划院王金南副院长,在谈及我国水污染防治的现状和重点任务时说道:“我国水污染防治从”十一五“到”十二五“期间取得了一些成就,尽管公众的感知可能还不太明显”. 相对旧版《水污染防治法》来说,新版《水污染防治法》主要加大了对水源的保护,尤其是对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实施重罚。环保部政策法规司法规处李静云副处长也在主旨演讲中,对国家如何通过进一步完善立法来保障饮用水安全,进行了颇为全面的分析。 在圆桌对话环节,多名专家学者就“如何保障公众饮用水健康安全”进行了探讨。陈洪波副主任谈到:目前饮用水污染的主要来源是工业、农业污染和生活垃圾的排放;近几年通过一些措施,如实施禁止开发区、禁养区等,对饮用水源地的保护有所改善。而除了水源地水的污染,郭有智秘书长认为,给水管网对终端水的污染也是现在面临的一大问题。顾久传先生提到,由于终端水的污染问题,以及人们对水质的要求提高,使用净水器来将自来水进行深度净化是一个可行之举。而对于净水器的净化技术,陈玉成博士提到要综合、科学使用反渗透、臭氧等先进的技术手段,才能够提高饮用水品质。“要使自来水满足公众直接饮用的要求,还面临许多挑战,需要政府和全社会的持续努力才可能真正解决”,王世汶理事长说道。 推动公众饮水安全,“净泽计划”适时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