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部署今年食品安全工作 启动米线生产加工等8项食品安全整治行动
时间: 2014-05-04
昨日,云南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分析全省食品安全形势,查找食品安全薄弱环节,全面部署今年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决定,从5月1日起全面启动米线生产加工等8项食品安全集中整治行动,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坚决守住食品安全底线,确保全省不发生较大食品安全事故。 会议指出,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力度之大、措施之实,前所未有。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要求,顺应人民群众的期待,各级、各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到食品安全问题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反复性,任何时候都必须紧绷食品安全这根弦,自加压力,不断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巩固好、维护好当前我省食品安全平稳向好的形势。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突出重点,立即启动集中专项整治行动。从5月1日起至12月31日,全面开展米线生产加工、肉及肉制品、生鲜乳及乳制品、校园及周边食品、农村食品市场、边民互市进境预包装食品、酒类流通领域、打击食品犯罪8个领域的集中专项整治行动。 各级、各部门要紧紧围绕专项整治,突出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进行攻坚,尽快见到成效。当前,要把米线生产加工作为重点,昆明市要率先垂范,卫生部门、行业协会等部门要制定严格、科学、可行的米线等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打好米线生产加工集中整治攻坚战,力争在7月底以前基本消除我省米线生产加工环节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全省米线行业健康发展。 会议强调,要实行最严格的食品安全责任制。要按"属地管理"和"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行政问责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好政府监管责任。要建立"黑名单"公告制度、约谈制度和督促检查制度,大力推进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要完善奖励举报制度,鼓励和引导媒体、群众和行业协会共同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新闻单位要加大食品安全特别是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力度,建立舆情监测机制,普及群众食品安全知识,释放正能量。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研究更多严厉的措施,打击食品违法违规行为,让违法违规者付出高昂代价,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李江出席会议并讲话。副省长高峰主持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