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开展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百日行动
时间: 2014-11-10
11月5日起至2015年2月底,山东省将以肉制品、豆制品、调味品、酒类、火锅食品、蜂产品、水产品、桶装饮用水等8类食品为重点,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百日行动”。 “从全省专项整治、抽检监测和公安机关线索摸排等渠道发现和掌握的情况分析,以上8类食品制假售假、非法添加、滥用违禁药物、非法生产经营等问题比较突出。”山东省食安办相关负责人表示。 制售有毒有害产品是打击的重点,比如饲喂、注射“瘦肉精”以及非法注水的有毒有害生鲜肉;添加吊白块、硼酸与硼砂、乌洛托品等制售有毒有害腐竹;使用工业卤水、工业卤片等制售有毒有害豆腐;添加苏丹红、罗丹明B、王金黄、块黄制售有毒有害花椒、辣椒粉、辣椒面、辣椒酱等。 制售假劣产品同样是此次打击重点,比如使用动物毛发制售酱油、使用工业醋酸制售食醋、用工业盐假冒食用盐、制售假劣食用油等;使用工业二氧化碳制售啤酒;使用柠檬黄、日落黄、甜蜜素、胭脂红、山梨酸、苯甲酸等勾兑假劣葡萄酒;掺入蔗糖、大米糖浆、玉米糖浆、甜菜糖浆等制售假劣蜂蜜;掺入杨树胶等制售假劣蜂胶及其制品等。 同时,将严厉打击预包装火锅底料、自制火锅底料、调味料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罂粟壳等禁用物质;使用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等禁用药物进行渔业苗种及海参、鱼类养殖活动以及使用违禁药物储运和销售保鲜水产品等行为。 对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外包装粗糙或产品标示不清、直观判断符合假劣和有毒有害特征的食品,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及公安机关将通过监督抽检、暗查暗抽等方式,获取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线索,直接进行查处。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食品安全违法犯罪问题,将做到有报必查、有案必查、违法必究,并及时兑现奖励资金。(赵小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