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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有换证、新申证需求的企业小伙伴们注意啦,今日,备受关注的新版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以下简称“通则”)在总局网站发布,自2016年10月1日起实施。
本《通则》与现行《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相比主要有“两通一简”三大变化:一是实现《通则》的通用性。
二是实现许可与监管的联通。
三是简化了许可审查条件、要求和内容。
下面将一些重要变化的条款做一个介绍,可以感受一下:
1、将食品食品添加剂的生产许可纳入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
2、强调“使用地方特色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开展生产许可审查的,应当符合《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
3、明确“申请材料的份数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监管工作需要确定,确保负责对申请人实施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掌握申请人申请许可的情况。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生产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